2026年是全国农村宅基地“房地一体”确权登记的收官年,核心依据是自然资发〔2025〕217号文件与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。
一、核心总原则
• 房地一体:土地使用权 + 房屋所有权,统一发不动产权证。
• 应登尽登、应发尽发: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。
• 分类处理历史问题:不搞一刀切。
• 2026年后:不再集中办理,只能零散补办、门槛更高。
二、一户多宅(2026新规)
• 合法取得(继承、分户、购买):全部可确权。
• 总面积未超当地标准:按“一处宅基地”确权。
• 总面积超标:在标准内选一处或多处(不分割)确权。
• 符合分户未分户:可先分户再确权。
三、面积超标:按历史阶段处理
1. 1982年前(《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》前)
◦ 至今未扩建:按实际面积全额确权。
2. 1982—1987年
◦ 按批准面积确权;超占部分附记栏注明。
3. 1987年《土地管理法》后
◦ 按批准面积确权;超占只注明、不确权。
4. 2023年237号文后新建
◦ 必须补齐规划手续才能登记。
四、无证/手续不全(2026宽松处理)
• 1982年前建成:村集体证明 + 邻里佐证 → 直接确权。
• 1982—1999年无证:符合一户一宅 → 村确认、乡镇审核 → 确权。
• 1999年后无证:符合规划、不占基本农田 → 补办手续后确权。
五、继承与城镇子女
• 城镇子女可继承农房,按“地随房走”使用宅基地。
• 前提:房屋已确权;房屋倒塌后,宅基地由集体收回。
六、绝对不能确权(红线)
• 城镇居民违法买地/买房
• 社会资本下乡建别墅、私人会馆
• 违法买卖、圈占、小产权房
• 占用永久基本农田
七、办理关键节点
• 集中申请/测绘:多数地方至2026年6月30日
• 全面收官:2026年12月31日
• 负责部门:村委会(收材料)→ 乡镇自然资源所(测绘审核)→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(唯一发证